關於本登記冊

有關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

香港法例第633章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》(《條例》)規管所有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處所。
《條例》規管四類私營醫療機構,包括醫院、日間醫療中心、診所及衞生服務機構。以上四類私營醫療機構的營辦人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。醫院牌照、日間醫療中心牌照及診所牌照已開始接受申請。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發出要求亦已開始。
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是根據《條例》而設立和備存。本登記冊列出領有有效牌照/獲豁免的私營醫療機構的資料,供市民查閱。
持牌私營醫療機構
  • 私家醫院
  • 日間醫療中心
  • 診所
獲豁免私營醫療機構
  • 小型執業診所
  • 附表護養院
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亦備本登記冊可於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。